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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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校级科技创新团队、平台到期结项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09-12
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《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(武院政字[2019]141与《武汉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(武院政字[2019]142要求,学校将于2023年11月下旬组织校级创新团队、平台到期结项验收工作,到期不能按时结项验收的,提出延期申请,校级创新团队延期不超过1年,校级平台延期不超过2年,省级创新团队验收时间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。

一、结项验收时间

1、2023年10月30日前,该结项的校级创新团队、平台提出结项申请,在项目文档中上传所有结项材料

22023年1110日前,科研处对上传结项材料形式审定,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审定意见。

3、2023年1130日前,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验收评审,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结项条件要求,汇报团队与平台建设情况,汇报时间为8分钟。

二、提交材料

1、项目结项申请表(科研处下载)

2、项目验收报告书(科研处下载)

3项目经费决算情况

4、仪器设备购置及使用情况校级科技创新平台提交)

5、汇报PPT(8分钟),对照《团队(平台)中期执行情况统计表》中的建设目标,逐个汇报科研项目、专利、科研成果等实际完成情况。

项目验收

项目验收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类。

1、验收结果为优秀的,学校将加大建设力度,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研创新团队平台;

2验收结果合格的,学校将纳入下一轮重点建设范围并维持原有建设力度;

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,整改完善,可在一年内再次提出验收申请,次未通过验收的则终止团队(平台)建设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按要求退回已拨经费或剩余资金,并对其验收为不合格创新团队、平台撤项处理

 

联系人:孙老师;电话:027-81299558

 

科研处   

2023年912日